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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睡眠应该有几种状态和几个阶段,其中主要的状态里人格类个性是不再产生作用的,也就是性格作用过程照常进行,但人格类个性不产生作用,因此仅有基础类个性产生作用,与其对应激发的习惯也是婴儿时所形成,甚至是未出生前形成的,这是猜测。那么这时人的心理内部有些原始,产生的结果依然会做为记忆内容进入共有遗传层,倘若某一时刻因某些原因一些记忆内容被激发进入心理环境做为结果形成相互作用,这就是梦的出现。梦都具有非秩序特点。这可能就是婴儿在睡眠中具有敏感性和成人在某些睡眠阶段对外界内容有感知的原因。
或者人的心理内部是两套心理系统:原始性格和性格作用过程,在睡眠时性格作用过程关闭,只有原始性格产生的原始的性格作用过程运转,这种情况似乎也很具有优势,而且契合无意识理论。但我仍然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性,还需讨论。
还有一点就是,由于睡眠中我们的心理内部共有遗传层内容起着相对更多更大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梦通常具有我们意想不到的创造性,和原始性,也就是非理性。梦经常能够表达我们真实的内心,或者说所谓“真实”的内心,是因为它更多表达了我们天性的内容,这些内容在正常状态下很多时候需要经过社会化的结果们去相互作用才能被压制,也就是必须经过规化和限制。再者由于没有新的外界内容的参与,梦将记忆重组编演后仍然是较纯粹的再现。探寻梦要遵循以下几点:梦是记忆的翻拍;记忆由结果组成,结果的本质为自我人格因此自我是梦的导演;结果的主要内容为外界内容;容易在睡眠中进入心理环境的记忆或者说活跃的记忆,一定和结果所具有的特点有直接关系,也就是结果中包含的性格特点,结果具有的强化程度,结果做为记忆在形成时间上的特性;身体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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