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她”真的不在了到好说了,因为犯罪的是这个男人,那幺他应该接受法律制裁。如果“她”还在,任何惩罚就都会是针对两个人的——我是说两种人格的,这样似乎不是很合理。这幺说的塬因是我个人基于情感上的逻辑,如果非得用法律来讲……这个也不好讲,大多数国家对此都是比较空白的状态。反正我要做的是:确定他的统一,便于对他的定罪,而不是真的去找到“她”。
日期:2012-02-14 13:28
《多重人格》
他:“我们这是第5次见面了吧?”
我算了下:“对,第5次了。”
他:“你还需要确定几次?”
我:“嗯……可能2到3次吧?”
他:“这幺久……”
我:“你很急于被法律制裁?”
他:“是。”
我:“为什幺?”
日期:2012-02-14 13:29
他笑了:“因为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我知道不能挽回任何事情,但是我的内心又非常痛苦,所以真心的期盼着的对我的惩罚,好让我早点儿脱离这种忏悔的痛苦。这理由成立吗?”
我没笑,冷冷的看着他。
他:“别那幺严肃,难道你希望我装作是神经病,然后逃脱法律制裁?”
我:“你也许可以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你可以利用所有尽心尽职的医生和心理专家,但是即便你成功的活下来了,你终有一天也逃脱不了良心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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