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和她牵着手在学校的高墙外面散步,就在这个时候,不!是就在那个时候,两个劫匪出现了,突然……向我们冲了过来,手里的刀在黑的不见手指丫的夜里异常的光鲜亮丽,就在这千钧一发,大敌当前,敌强我弱的时候,感动的一幕发生了!!她,我的闺蜜,我的闺蜜啊!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神速逃跑了,把我留在了两名恶徒面前,我知道,她这样是在为我好,她是为了锻炼我的心理素质,锻炼我的……总之她是在为了把我锻炼成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正所谓,我劝天公重抖擞……能跑一个是一个,《风声》里说得好“这是一种默契,为了确保不被一网打尽,就必须站在对立面,起码保一个人先出去”作为同志,我可以理解,作为正常人,我……我知道我不是同志。
当然,这个版本不是真的,其实是这样的,那天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记住这是重点,我们看着食堂的饭菜,实在难以下咽,稍微吃了几口,就准备撤,没想到,我们是一起来的哦,一起哦,可是她走的时候却跟别人一起走了,竟把我给晾了,于是,我吃醋了,没有搞笑,我真的吃醋了,现在看来,我当时是不是有点蕾丝边啊。
于是乎,我又犯病了,我整整三个月没有跟她说话。回到宿舍,我就怄气的把她放在我那里的东西,悉数都还了回去,扔在了她的床上,当然,那个家伙并没有觉察我的神经病,后来觉察到了我的不对劲后,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生气,我也懒得解释,也是难以启齿.记得一天早上,我们一起去的水房,她问我,‘你就打算一直和我这样啊’我答‘恩!有什么不好的,这样?’天杀的!我真是欠揍,三个月!两头倔驴谁也不肯理谁,但似乎也在暗中关心着对方,有爱的我们啊!具体的互掐我就不多写了,在这里还是要对远在沈阳的她说声对不起了……也非常感谢她的包容.我的身边真的有好多这样包容我的人,现在的大学同学还说我”你这种给台阶不下的人,真是欠揍,打死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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