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且应着,自然而然地抬头向上望——那是看天的动作。女巫之王玛仙人在极遥远的星体上,她的生命形式已完全超越了地球人,和白素的妈妈、海棠等人一样,用熟悉的、现成的词汇来说,他们都已“成仙”了。我也有“成仙”的机会,可是我放弃了,我宁愿做地球人,认为自己与生俱来的生命方式比较适合我的性格——生命方式适合自己的性格,才会有快乐,不快乐的生命,不是其他任何条件所能补偿的。
一时之间,感慨良多,和白素默默相对,不时互望一眼,倒也大有情趣。
第二天,穆秀珍就派人送了潜水工具来,小巧而实用。到了三天后,戈壁沙漠把个人飞行器造好,约了我和白素,在云氏大厦顶层相见。
我心急,准备一见他们,立刻就出发,所以把一切应用品,全部带上。
那天,偏偏红绫一早就出去,也找不到温宝裕。
我和白素到了大厦顶层,戈壁沙漠正在试个人飞行器,引得不少人围观。
我一看到,就皱眉道:“快下来,一则浪费动力,二则,我要使用的环境,全然不同,在这里试,又有什么用处?”
在天台上的戈壁忙解释:“有后备动力装置,每一个装置,可供两小时飞行,一共有四个。”
沙漠自天而降,大有得色:“有接近十小时的飞行,应该够了。”
我点头,同意他的话,因为照估计,有两小时的飞行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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