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队当起了著名的吉祥物咸鱼。
见蓝染对我不再关注,他的忠实小粉丝桃姑娘也终于不再用略带幽怨的眼神望我。我很为小姑娘可惜可叹,多可爱的女孩子,怎么就想不开喜欢这么一个衣冠禽兽,魂届败类呢?那家伙可是神,一般人于他而言,说好听点是浮云,不好听就是蝼蚁。
神怎么会去爱一个蝼蚁呢?可他不爱也就算了,还要戴上一张伪装的面具,为这可怜的姑娘指一条自以为通往乐园的路径,叫她以为总有一天能将他的心门扣响。
但我敢保证,她就是把门拍烂,也没人给她开门。
桃姑娘的感情生活毕竟与我关系不大,远离蓝染之后,我很是度过了一段悠闲时光。对曾经召唤过我的那个女人的记忆已在时光中模糊成一团洇墨,至于更早的记忆,更是糊成了再也分辨不得的马赛克。我,贞子,逐渐变成了全新的我。
再后来,蓝染便叛逃了。这本是与我没太大关系的一件事,作为一只空有灵力却使不出来的伪死神,神仙打架,首先遭殃的也是离得近的凡人。但不知道蓝染是哪根筋搭错了,他离开尸魂界前往虚圈的时候竟然把我也带走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虚圈比较冷清,有个吉祥物也不错。"
我不错你大爷的。要不是打不过,我一定要把他衣服扒干净了扔流魂街。
我又在虚圈住了下来。虚圈远不如尸魂界那么友好,我终于尝到了自己不认真修行的苦头,哪怕整天躲在虚夜宫,也有虚明里暗里欺凌我,而我的心理攻防战对他们根本不起作用,最要命的是,这里没有电视机供我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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