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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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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沈忆还能体会到当老板的乐趣。

三十岁的易斯年。

他同沈忆记忆里的模样很像,但不同的是那个易斯年总是面色沉沉,稀少出现笑。

而这个三十岁的易斯年,他视线依旧像十年前那样总是平静的看着沈忆,他眼眸时常带笑,戏耍着逗弄着沈忆。

沈忆和易斯年也在其他国家领了结婚证。

并且再次举办了一场婚礼,不同于以往的豪华,他们在草原举行的,沈忆养了一只小狗,带着安秋心他们在草原跑来跑去。

是一只小土狗,是沈忆在路上捡回来的。

沈忆在三十五岁时不知道是觉醒了什么基因,他开始沉迷画画,攀岩,各种挑战。

时不时让易斯年和张良才他们给他当模特,甚至不听劝导一个人去参加各种比赛。

家里的墙被放了满满的金牌。

刘辰他也向上辈子一样忙于事业,但不同以往的是,他也在三十五岁时领来了一个女朋友。

他说他已经偷偷喜欢了好久,追了要两年才追到,

甚至所有的社交平台都换上了那女孩的图片,向沈忆他们炫耀他已经不再是个单身狗。

沈忆看他这劲头,估计不久后也要跟着那小姑娘结婚了。

四十岁的易斯年没有近视,他眼尾带了些许细纹,在时间的沉淀下显得更加成熟。

安秋心的孩子总是喜欢找沈忆玩。

沈忆不知道是不是每天玩的太嗨,他过了十年也几乎没有怎么变老的印记。

虽然小安总是害怕易斯年,但他觉得沈叔叔特别好,还总是带着他到处玩,甚至妈妈不让他吃的零食,沈叔叔也会偷偷让他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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