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的小玫瑰耳朵就红了。
今天沈恪需要参加k区的青年杰出代表会议。他站在床前脱下睡衣, 赤着上半身在衣柜里挑出席会议应该穿的衣服, 右边肩膀上一个明晃晃的牙印,脊背的陈旧伤口上有几道新鲜的抓痕, 此刻都在被它们的创作者注视着。
郁乐音从床上跳下来, 卧室里铺满了柔软的地毯, 他懒得穿鞋,就这么光着脚走到沈恪旁边, 打开另一侧的衣柜,拿出来一件黑色衬衫:“穿这个,迷死他们。”
他觉得沈恪穿黑衬衫贼好看,让人把持不住的那种好看。
“我结婚了,你还想我迷死谁?”沈恪最后拿了套前阵子新定制的西装。青年杰出代表大会上他要上台领奖,不能穿得太磕碜。他给自己系上扣子,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在灯光下闪着璀璨的亮光,像是沈恪眸中融化开的笑意。
人生总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意时候,沈恪觉得现在他就在春风中。
落在周围人眼里,一向高冷沉稳的沈恪突然骚气起来,一看手指上的戒指——原来是结婚了啊,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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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折腾得太晚,不知道沈恪什么时候走的,郁乐音醒来的时候家里就剩他一个人。餐桌上的保温桶里有张便利贴,里面是沈恪做的小馄饨。
这些小馄饨的馅是沈恪自己做的。上周有一天下大雨,郁乐音窝在沙发上重温经典影片,时不时听到厨房传来剁肉的动静,沈恪在制作包馄饨的肉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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