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幸至极。”安德尔斯对上次在餐厅没能投喂俞灯的事情耿耿于怀,主动提议,“狩猎者先生,要不要试一试我的血?”
俞灯抬起眼。
“你一定会喜欢的。”安德尔斯哄骗着有点迟钝的小血族。
“狼人和血族虽然有些恩怨,但狼人这种躯体强悍的生物的血液,对血族来说是很有营养的。”
俞灯回忆了一下。
“啊,我已经喝过秦钧的血了,味道确实不错,但是好像也没有很神奇啦。”
安德尔斯根本没去了解过竞争对手叫什么。他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秦钧就是除了管家之外的那个情敌。
“……”安德尔斯咬牙切齿。
连那个小子都用血讨好过小血族了,合着只有他还没有被小血族咬过?
“他并不是顶尖的狼人血脉。”安德尔斯毫不留情地抨击情敌,“像我这种可以完全变成原型的,血液才是最有价值的。”
“是吗……”
俞灯仰起头,挨在安德尔斯的脖颈处,鼻尖轻轻耸了耸。
狼人配合地低下头,手臂肌肉紧绷,最终还是没忍住搂住了漂亮的狩猎者。
俞灯的指尖落在狼人颈侧,隔着皮肤按了一下流淌着鲜血的血管。
好像确实很美味。
狼人的喉结滚动,哄道:“试一试吧,味道很好的。”
俞灯看了他几秒,张嘴咬住颈侧的皮肤。
温热的鲜血流出,一滴都没有浪费,全部被俞灯舔去。
俞灯吸食血液的姿态绝不会和其他血族那样粗暴,他习惯性小口小口地抿,尖牙也咬得轻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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