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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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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在很多年以后,司马峥和陆筝都承认大学里最快乐幸福的时光就是大三结束的七月。

因为没有买到火车票,陆筝决定留在学校帮助神婆完成她所接下的某婚纱摄影店的标志,招牌以及海报的设计。

这个城市的天依然是那么热,怕热的陆筝被司马峥带回家里住,两个人便同居了两个星期。每天一起上街买菜,做饭,出门,晚上一起看电视,玩游戏,聊天,听音乐,认识也有一年多了,他们还从没有像那两周一般有那么多的时间在一起。

原来,陆筝竟然是会做家事,会做饭的。

第一次看陆筝还算熟练的切菜,有条不紊地放入所有材料,虽然不是此中高手,但是却胜在精致,色、香、味俱全,司马峥的脸上写满了吃惊。

怎么样,本大师的手艺还不赖吧?

其实好手艺完全仰赖大姨莫笙的锻炼,住在她那里的时候,她就完全不做家事通通丢给陆筝,他只得对着食谱学习,否则就要饿肚子,对环境极端挑剔的他不可能容忍那个小镇上的饭馆。

不错,将来找不到工作,还可以去做厨师。

这句玩笑话出自司马峥这个固执又古板的家伙,而且他还带着大大的笑容,看到如此一幕的陆筝可是差点跌破眼镜!

陆筝这个近视眼从来不爱戴眼镜,可读书做作业和现在做菜的时候就不得不带了,他也不想放错调味料嘛。不过每次拿起眼镜都会想起第一次见到司马峥,就是因为没有戴眼镜而念错了环保协会名字的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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