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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啊,该痛的,始终会痛。——题记
英国的雨总是不期而至,所以这里的人总喜欢穿风衣,拿把伞当拐杖。伦敦的大街上,仿佛雨里也藏着英伦气息。像是喷雾一样的雨,让我都懒得打伞。
你还记得前年吗?上海的夏天依旧刮着台风,雨发疯一样地下,让雨伞都成了摆设。我们两个打着伞在街上奔跑。
“芒晓军,你鞋子一脚踩下去都能从透气孔里喷水了。”
我斜睨他一眼:“不然就没人知道我这鞋有气孔了。”
高蓝成功地被我呛了回去,认输般得撇了撇嘴角。
我记得,雨下得好大。有多大呢?雨声都掩盖住了一切的声音,一切在记忆里如一场慢动作哑剧。
我记得我干脆地收了伞淋着雨跑了回去,高蓝帮我撑着伞跟我一起跑,似乎还说了些什么。我听不到,大概不记得了吧。
伦敦的街头,雨的节奏变得快速,恰巧我没带伞。我站在一家咖啡店门口,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等了好久,是怎么回去的已经没印象了。
听刘远说他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回宾馆以后完全是半梦半醒的状态,似乎还念叨着高蓝的名字。
醒来的时候,才意识过来。倒是难得没有看见刘远黑着的脸。我才知道,原来这一切我都还没放下,某些小习惯不经意做出来的时候我才又意识到高蓝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不得不开始想,是不是高蓝把自己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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