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矜捂着血淋淋的脑袋,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了。
那只狗儿奔来,快活地呼气,即用热乎乎的舌头舔赵矜的额头。赵矜感到一点刺痛。奇怪了,梦里还会痛么?
自古以来,当人们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就用一个通常的方法——咬一下自己的舌头。不会痛,就是做梦;会痛,就不是做梦。
赵矜果断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立竿见影的效果——痛啊!
这下子赵矜完全糊涂了。是梦?非梦?究竟怎么回事?
美人儿笑吟吟地看着赵矜。鹦鹉落在她的肩头,用翅膀指着赵矜,在她耳边讨好地叫道:“傻瓜,傻瓜!可乐,可乐!”
美人儿笑着跟鹦鹉附和:“确实是个有趣的人呢。有点聪明又有点傻,有点滑头又有点天真。你们给我找的这个人,我很满意。”
给她找的人?她很满意?赵矜一听之下,不禁想入非非。嘿嘿……本草是给她找的人?意思是不是说……给她找来做神仙眷属的呢?没错的话,多么美妙啊!她既有大美人的丰姿,又有小女孩的俏皮,还富有难得一见的古典美,本草对她也很满意!
于是赵矜慌忙爬起来:“好姐姐,亲亲姐姐,在下有礼了。”
美人儿一听,咯咯一笑:“你叫我什么?虽然我只是一介小神,但毕竟是神。你不能不尊重哦。”
“啊!失敬!真的是神仙吗?我都糊涂了。算了,人要是太认真计较,那都是找累。你说是神仙就是神仙吧!那么,仙女姐姐,小生这厢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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