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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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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那该多好?

学生时代那些疯狂的事,对于江江来说是心里话,对旁人来说,只是在听笑话。

那时候为什么会喜欢陆予,原因现今于江江已经有些记忆模糊,只觉得喜欢他是天经地义似的,大家都喜欢他,所以她也喜欢他。真是没创意,连喜欢一个人都在从众。

陆予应该挺讨厌她的,一直以来她都那么自以为是地把他推到风口浪尖,每天跟个神经病似地跟着他。陆予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自尊心那么强,过去她总是拙劣地帮助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又总是被他发现。

回想最初,为了追求陆予,她每天粘着人家。放学了,陆予留在学校替老师处理事情,她就在单杠上坐着等。他去图书馆,她都选个离他不远不近的位置看着他,傻得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心疼。

第一次见识到陆予的家庭,是在一个非常巧合的情况下。之前于江江总是小心翼翼地跟着陆予,来来去去几次,她大概摸清了陆予家的住址。陆予生日的时候,于江江买好了礼物准备给他一个惊喜。那天她特意换上了新买的裙子,欢天喜地地到了陆予家。

那是一栋年代久远的家属楼。刚到楼下,于江江就碰到一位佝着腰吃力推着三轮车的中年妇女,她中等个子,身材瘦削,左脚有点跛,走路一崴一崴。她的三轮车上堆满了酱菜坛子,味道很重,大家都对她避而远之。于江江看着这画面,心生同情,立刻上前去帮忙。那妇女感激地连连说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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