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个呸的,可疼死老子了,md,以后老子在也不做好人了。”吴言躺在床上那叫一个憋屈啊.。
“这都什么事儿啊,可算是做一回讨好女人的好人,好死不死的怎么就最后倒霉的就是老子了。”吴言又在心里有头嘟囔了一句。
这话还要从吴言早上起来说起,吴言是孤儿,从小在山里长大,吃百家饭长大的。十岁的时候就随着村里一个打工仔来到了城里。
进了城,吴言就被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给惊到了,他终于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生活。见到了光明,同时也见到了黑暗。
对于一个从小就不知道礼法为何物的吴言来说,他选择了黑暗,说白了就是一混混,一个为了活着什么事儿都能干的不着调的混混。
但是,这个可但是,但可是,人都有那么善良的一小面,这不就在今天早上,吴言早上起来还想昨天晚上自己和手下的几个兄弟大杀四方,抢了城北一个叫郭四的地盘。想起自己手中那把小刀一顿飞舞。可真是遇鬼杀鬼,见佛杀佛。岂是一个爽字了得的。
要说这吴言,从小大山里长大,与野兽为伍。一身的野性,进了城之后。在一次混混打架崭露头角,就被当地一个大混混相中了,别看那个时候吴言才十岁。可是猛啊,一打十,还把那个十个混混打的满地爬。
今年吴言已以二十有六了,在这十六年中,吴言知道了一件事儿,那就是混混也要有混混的样,现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就是流氓有文化,比谁都可怕。所以了十六年里,这个吴言牛叉的自学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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