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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胜战(三)
蒙古马究竟是不是好马种,后世大方之家各说纷纭。但是在中世纪,这种产于东部草原、其貌不扬的亚洲马却一度统治了整个旧大陆的战场。它们的主人蒙古人骑着这些矮小的战马,以飓风般的狂悍姿态鞭挞了整个文明世界。
平心而论,若是作为赛马用品种,低矮的蒙古马绝对不合适,但它却是装备轻骑兵的优秀选择!温顺、耐力好、能粗养、可长途跋涉,这一条条的优点让它战胜了竞争对手,最终成为主导草原的王者。
塔布率领的三百骑兵离开本阵后,打马冲向念唐寨步卒的营盘。历经百战的塔布不是战场新手,在接受乌戈的命令后,他将各家派来的士兵分为两部分,青壮悍卒单列一队,老弱黄头归于一队,本部所属战士另外归于一队。他公开向士兵们声明,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勇敢之士能够最先冲入敌阵,痛快地饮血杀敌,夺取累累功勋。实际上,塔布的真实打算是要用不好管教的各家勇士为选锋锐士,破阵杀敌;倘若进攻受挫,他的手中还有一队精锐的本部军马,能够在关键时候压上去,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
按照这个策略,三百匹蒙古战马在平坦的草地上开始加速,向着步兵军阵的正面飞快冲去。漠北骑兵冲杀的战术很简约,局限于低下的组织能力,这些野蛮落后的部落战士更适应散兵阵线,往往三五一群,忽聚忽散,远不如漠南铁骑和中原重骑注重队列的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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