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芷仙疲倦的回到火后的老街。
蔡老爸已经确定死亡,办了死亡证明的手续,尸身送入冷库,择日火葬。
精察已经找她做过笔录了,蔡芷仙也终于知道,这场火最初是由她带来的狗引起。
精察并没有惩罚她。毕竟这是意外。意外事件在法律上不必受追究。
但蔡芷仙无法逃脱良心的责备。
精察没有提及那条哈士奇,蔡芷仙也不敢问。模模糊糊的她觉得,它估计是死掉了。
蔡芷仙在昏沉的状态中,觉得自己也应该死了才对。她自认要对这场火灾负责。那些受损的人肯定要过来扭打她的!
她仍然走回了这条街,像耶稣勒着荆冠走向蒙难地。
竟然没有人跑来来扭打她?她带着吃惊,胆怯的抬了抬眼皮。人们都在忙碌,活似一群蚂蚁忙着修复被踩坏的蚁巢,一时没注意到她。
有个英俊少年抱着一只狗坐在路边等她。
那只长着张二货脸的哈士奇一看到蔡芷仙,立刻甩着尾巴挣脱林独的怀抱,向她跑去。
在小小的狗脑袋里,哈士奇也知道自己闯祸了。精察没找它录口供。狗在人类的法律和逻辑体系里是不占份量的。但从人们的喊叫、空气中古怪的气息、潮湿的路面、以及某种难以形容的震颤里,哈士奇知道,肯定有不妙的大事发生了。为了自保,它夹着尾巴逃走。逃出两条街,这个少年把它领了回来。
哈士奇不认识林独,它敌意的分开双腿,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声,竭力装出凶恶的样子。尽管它那张二透了的狗脸,使它的努力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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