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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三日,正是十一月十九,逢衙门的放告日。这一日备受整个余杭上下关注的青楼争风吃醋,花魁前未婚夫被打死的案子,开堂审理。经过父母官赵大人明察秋毫,认定兵部三孙子为主犯,但是为误杀,流行三千里,充作军奴,即日发配,用不得返回原籍。
从犯赵家子、县丞子,杖责三百棍,可以金赎刑。
苦主祭酒幺子,有功名在身,行狎妓亵玩之事,虽然德行有亏,单是人已经死了。为了安抚苦主家小,判兵部三孙子、赵家子、县丞子共同赔付苦主家里烧埋银子十万两。
同时受伤的三位苦主,得三家共同赔付的医药银子每人各一万两。
结果一出,全城哗然。
有拍手叫好,说恶人就该有恶报的。也有悄声言语,觉得这烧埋银子和医药银子判得过重,县令大人黑得很的。不过总的来说,还是说好话的比说坏话的多,毕竟祭酒大人的门生太多,以往国子监的学生们一人说上一句,也是不得了了。
晚间天赐回来,直接塞了一个小匣子给她,叫她收好。她打开一看,里头是一叠银票,面额一千两,厚厚的一叠不下百来张,顿时惊得手一抖,把匣子滚落在地上。
小小难以置信地看着天赐:“你……你说,这钱是哪里来的?”
天赐微微一笑,俯身捡起银票:“你怕什么?自然是规规矩矩收进来的,衙门上下个个有份,又不是独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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