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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恋篇 :苦乐交炽,浪漫年华 第十三章 :(4)女支书的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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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婶比大路叔小四岁,念小学时汤兰和李云鹤是在一个班,比李云鹤大半岁,由于是同学,平日里的尊称前总爱加上名字。夏季在焦家吃饭时云鹤的一句汤兰婶曾被焦月乔纠正过。

可是李云鹤的解释简单明了。他告诉月乔说道:“妹子啊,我们是同学,习惯了,没有不尊敬的因素,是一种习惯性自然现象。

按常理称长辈时候不该提名道姓的,妹子啊!我们这带人之间关系也复杂,我记得我六七岁时候,管汤兰婶叫了好长一段时间妈妈。

因为看到别人有妈妈,我自己没有,干妈在我六岁时也下世,是姐姐带着走过艰难岁月,所以管姐姐叫妈妈。

后来被我爸爸知道后,又给纠正过来,还叫姐姐。再后来姐姐又和大路叔结婚,爸爸又让改叫婶子。所以现在汤兰婶还是那么叫着……。

大路与单、李二人都不胜酒力,几杯下肚后单文华急着说道:“妹子,听婶说你有要紧话要说,趁我俩酒没喝多,人没喝醉,赶紧说出来,再等一会儿,可就一塌糊涂了,说完也许记不住!”

李云鹤也说:“单大哥说的是这么个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先办事,后喝酒,酒喝完了,啥事也就都得往后撂一撂。”

焦月乔看看爸爸妈妈说:“爸、妈,还是喝酒吧!这点小事啥时说也没关系的,不说也罢。二位大哥没事了。”

单文华很不高兴地说道:“这可不是你的风格,月乔妹妹,天大的事,咱说出来。我是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云鹤准能给你说出子午卯酉。不说了,酒也就算喝完了!就为你的一句话,我们老哥俩可等了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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