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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的事,李自成一言而决:好!很好!非常好!就这么办!金之俊暂时啥都别干,就调过来先干《大公报》。
没想到,王承恩一下子搔到了李自成的痒处,《大公报》说办就办。你别说,做强盗头子有一桩好处,没有什么顾忌。想到什么,只要觉得好,就捋起袖子干起来再说。人家不愧是闯王,敢闯敢创!哪像大明朝廷的事儿,什么都是瞻前顾后,往往等决策形成,黄花菜都凉了。
李自成任命三品官员金之俊出任《大公报》社长,翌日金社长走马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前来请教李岩。李岩第一时间也就就把王承恩请了过来。
这金之俊约莫四十七八岁年纪,长相甚是儒雅,倒不似电视电影中标准的奸臣模样。金之俊自然也是认识王承恩的,不过见了王承恩还是有点尴尬。王承恩陪着崇祯自缢,此举令人不能不肃然起敬。之后种种故事,皆显得王承恩这个做奴才的忠心一片。所以,作为一个投降派,总觉得有点底气不足。本来金之俊才高八斗,心气儿向来是很高的,太监之类压根不放在他的眼里。此时见了王承恩,却是礼节十足:
“在下见过王公公。”
“在下见过金大人。”王承恩心知明末这些官儿大都没有什么风骨,当然也不是金之俊这个人特别想当汉奸,只是时势所迫,少了一些骨气罢了。说起来这种人本事还是有的,不妨争取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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