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注视邓绍的脚,却让我想起以前我们村里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哥不是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不是人。”如今,邓绍已经接近不是人的地步了。
“干嘛呢?”估计见我迟迟不动手心急了。
“你脚臭。”我无厘头扯了一句。
“胡扯,叔刚洗了脚,怎么可能臭?不信你闻闻。”
不等我反应过来,邓绍早已经把脚凑到了我鼻子跟前说:“怎么样,臭不臭?”
我如同着了魔一般,竟然轻轻嗅了几下:“不,倒是有肥皂的香味。”
“还有香味?”邓绍不可置信。
我不在理会他,而是从他的裤链上取了指甲钳,仔细而又认真的替他修理趾甲。这大概是我记忆当中,第一次为别人修趾甲。很小的时候,我总幻想,等自己长大成人有了钱之后,把我爸妈接到城里来,让他们可以颐养天年,在外忙碌一天,回家则是好好孝顺他们,这修理指甲就是其中的一件。
“在想什么?”邓绍靠在床头问道。
我将甲屑丢在地上,轻声说:“没什么,只是有点想我妈了。”
“小侄子,你这是第一次离开家吗?”
我屏住心酸说:“恩,第一次。”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邓绍伸出温热的手掌在我脑袋上胡噜,又说:“别剪了,叔带你去个地方如何?”
我回过头,愣愣的看着他:“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换衣服。”
邓绍的动作很麻利,没几分钟就已经光鲜亮丽的站在我的面前,只是头上的绷带破坏了完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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