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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部下叫进来,指着桌子上一堆宝刀宝剑铠甲,仿照海盗老大的口气慷慨说道:“随便挑去玩吧!”
武人最重装备,我的海员也不例外。不过事实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任意让他们挑选战利品的后果是:七八个人争先恐后扑向桌上――几把破单发手枪!原来他们的最爱是手枪啊?郁闷!我向来看不起这东西,插在腰上硬邦邦的,而且这时的手枪很原始,还是单发的,依靠燧石发火(燧石被紧紧夹在一个钳子中,当扣压扳机时,燧石撞击对面的金属块而产生火花。火花被导入装有火药的盘子,b弹就由枪口射出了!),射程也很短。我一向认为这种东东只可危机时应急用,万万不可依赖,真搞不懂我的部下怎么钟爱上这玩意儿?不会是打摩尔人时一枪一个觉得干的痛快吧?推崇先进武器致胜论,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我最看不起黑胡子有一条子弹带,上面有好几把装在套子里的手枪,自以为牛b的不得了。经常嘲笑他:“一直都有个问题不解:以我90多的剑术,绝对可以赶在你拔枪之前,挑断你的子弹带――届时裤子滑到腿弯,你会照顾哪一边?上边还是下边?哈哈……哈哈……”
老黑总是惭愧地挠挠头,从来也不与我验证这件事。
安东尼的选择更让我大跌眼镜,如果我有眼镜的话。他竟然要我的一等!虽然我已经有白虎半月刀,将一等打入冷宫,可是我很奇怪安东尼的脑袋到底怎么转圈的?我说:“桌上有双刃宽刃,蛇形剑,这些都是好东东,你尽管去挑啊,何必要这把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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