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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陵住了三天,每天除了复查证据和卷宗,就没什么鸟事可做。
对面的马和纱,却什么反应都没有,似乎一点不着急。
遇到一些京城那边的大事,杜丘明还得远程遥控,这不由得让他焦躁起来。
这天吃晚饭的点,问了两个负责跟踪马和纱的侦探事务所的喽后,杜丘明焦躁地发泄起来:
“干!冯见雄欺人太甚!”
“你们到底有没有远远跟着、确认马和纱的行程?这几天他就没来见过马和纱?马和纱也心里一点都不慌?”
“冯见雄不回复答辩状,这点我当然理解,八成的专业律师都不会回复答辩状!但是,不回复答辩状不代表不做庭审准备工作,他怎么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个25岁左右的下属新人美女律师,看着所长这样发脾气,一边在那儿瑟瑟发抖,一边低声软语地问身边资深一些的同事:“俞姐,为什么杜所说‘冯见雄不回复答辩状他可以理解’啊?《民事诉讼法》113条上不是倾向于要求被告律师交答辩状的吗?虽然没强制,但你交了,不是能给法官一个诚恳的好印象?”
这个问题,一看就是刚刚司法考试考完、读书读傻了的小杏仁律师提出来的。
旁边那个被称为俞姐的年长一些律师虽然哂笑了一声,却也耐心答了:
“图样,官司不是靠法官印象打的。既然法律允许不交答辩状,那么只要不交,就可以让原告方对于被告的抗辩证据主导方向难以捉摸一些,起到类似于证据突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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