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的妆
文/捡尽寒枝(喜欢接着看的宝贝儿可以搜书名或者作者喔)
这已经是祭司换的第五身衣服,仍旧是不满意。
祭司看着镜子中的女孩,细胳膊长腿,要啥有啥。但是这衣服都不怎么顺眼,黑色的太老成,粉色的过于嫩,红色太抢,黄色太跳。斟酌不定的祭司索性衣服一扔,去厨房拿着盒大果粒回来。
祭司臆想的小迷弟模样:白净,瘦小,锅盖头;喜欢穿棉质兜帽衫,配条干净牛仔裤,一双匡威的板鞋。
还没描绘完整,咬着酸奶的祭司晃晃脑袋,将不切实际的猜测驱散出去。他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的。那个和她分享安利各种护肤品和化妆品的小迷弟,无论如何都不能忘温柔干净的小正太身上靠。
想到小迷弟对化妆品的痴迷程度比自己还要强烈,祭司咬着酸奶安稳的坐到梳妆镜前面,捯饬化妆。
画眼线时,祭司想起小迷弟就美宝莲的眼线膏和kissme眼线笔哪个性价比高的问题,和祭司纠缠了两天,祭司钟情kissme,而他则因为美宝莲的代言人芳心明许,最终祭司认怂,承认吴亦凡帅,吴亦凡酷,吴亦凡不穿开裆裤(什么鬼),他这才罢休。
想起那孩子的执着劲,她后怕的抽抽嘴角,麻溜地将kissme眼线笔往化妆桶最里侧塞塞,眼不见为净。
还有几个小时,她就能见到家养的小迷弟,想想就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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